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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晶石新型能源負責任礦產采購政策 |
發布者:admin 發布時間:2024/7/10 9:30:52 點擊:872 |
為防止剛果民主共和國及其毗鄰地區的沖突礦產用于我司的原材料上,我司執行對沖突礦產的政策。 對沖突礦產的政策:不支持、不使用來自武裝沖突、非法采礦與低劣工作環 境中采礦而來的金屬,即所謂“沖突礦產”。供應商應調查其產品中含、金 (Au)、、鉭(Ta)、錫(Sn)、鎢(W)等金屬,并確認這些金屬來源。 不支持、不使用來自武裝沖突、非法采礦而來的金屬,即所謂“沖突礦產”。 響應EICC和GeSI (全球電子可持續發展倡議)聯合工作組的承諾 改善電子供應鏈的條件,不接受可以助長沖突的采礦活動。及《多德 弗蘭 克保護法》條例要求披露及報告有關產品內所使用的錫,鉭(鈳鉭鐵礦), 金,鎢的情況及其來源。
無錫晶石新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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